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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措并举抓好《实施条例》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24-04-08 来源: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作者:袁作军 阅读次数:

       为有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通知》精神,湖北采取多种措施,有序推动《实施条例》落地见效。

      为确保宣贯工作取得实效,湖北省档案局专门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把牢档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广泛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法治氛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媒介,组织开展《实施条例》知识竞答、主题征文、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强《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全面了解掌握《实施条例》主要内容及其精神实质、建立的工作机制及落实要求;对标《实施条例》,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管档治档,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确保《实施条例》公正、有效实施。

      为认真落实《档案法》《实施条例》精神,湖北扎实推进配套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工作。《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在连续两年列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的基础上,现已列入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目前条例修订草案正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半年修订发布。与此同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省级层面及时梳理与《实施条例》要求不一致的现行有效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确保相关规定与《实施条例》的内容和精神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已完成省级128件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

       为发挥《实施条例》的刚性约束力,湖北坚持把贯彻落实《实施条例》与推动档案法各项规定落地、推进《“十四五”湖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及年度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档案法律制度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今年将重点对6个市州和30家省直单位、高校、企业开展档案执法检查,适时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档案外包服务领域开展联合执法,不断提高档案治理效能。3月下旬至4月初,省档案局围绕国家档案局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贯彻全国、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开放审核,档案干部队伍建设,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情况等重点内容,组成2个工作组先后到宜昌、荆州、天门、潜江、仙桃及枝江市、团风县、红安县等8个市、县开展档案业务建设调研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落实档案工作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执行责任,为档案工作服务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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