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征集反映正确政绩观档案资料的公告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征集反映正确政绩观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 征集鉴定处 阅读次数:4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记录和留存我省党员、干部、先进模范及社会各界在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进程中,秉持正确政绩观、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实践与宝贵精神财富,湖北省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相关档案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反映我省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党员、领导干部、老干部、老英雄、先进模范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原始记录与实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文献类。反映正确政绩观思想与实践的工作笔记、手稿、日记、信函、回忆录、口述史访谈记录;关于政绩观论述的研究文章、学习心得;体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精神境界的文字材料等。

(二)书信嘱托类。老领导、老干部、老英雄等关于如何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教导后代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家书、寄语、遗嘱、嘱托等。

(三)家风家训类。能够体现崇德向善、廉洁齐家、求真务实、实干担当等优良家风的家规、家训、族谱相关记载,以及承载这些精神的家居物品、牌匾等实物。

(四)音像类。记录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等体现正确政绩观工作场景的原始照片、录音、录像;相关人物访谈、事迹报道等音像资料。

(五)实物类。在践行正确政绩观过程中获得的具有象征意义的奖章、奖状、荣誉证书、纪念品;能够反映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相关物品。

(六)其他类。其他任何形式、能独特反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献。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献。凡经鉴定符合入藏标准的档案资料,省档案馆将永久珍藏,并向捐献者颁发《捐献证书》。捐献档案资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献仪式。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者希望自行保存原件的,可经协商后,由本馆进行数字化复制或仿真复制,原件归还所有者。

(二)有偿征集。对于经过鉴定确有重要价值、所有者愿意出售的档案资料,本着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有偿征集。

三、征集说明

档案资料应内容真实、权属清晰、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权益。照片、音视频资料请尽可能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基本信息;实物请附简要说明。

捐献者对其捐献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到2026年12月30日止。

五、联系方式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部门:湖北省档案馆征集鉴定处

联系电话:027-87232180、027-87232182

征集邮箱:hbdazjjd@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正确政绩观档案资料捐献”)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3号 湖北省档案馆

邮政编码:430071

网络平台:可关注湖北省档案馆“读档”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项选择“档案捐献”登记捐献信息;或登录湖北档案信息网(www.hbda.gov.cn),通过“公众参与”栏目“档案征集”项提交信息。

档案是历史的忠实记录,是精神的永恒传承。您所提供的每一份珍贵资料,都将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留存生动注脚、提供历史启迪。

 

湖北省档案馆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