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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5-05-16 来源: 黄冈市档案馆 阅读次数:75

为全面提升黄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档案管理水平和标准化建设,科学有效地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发展.近日,黄冈市档案馆联合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冈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就做好全市非遗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档案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前期深入市文旅部门开展调研,多次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学习研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针对全市非遗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形成指导意见,为我市非遗档案工作提供了业务标准和操作指南。

《通知》明确了非遗建档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一是建立管理制度,市县非遗机构要制定具体的非遗档案管理制度,规范非遗文件材料的采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二是加强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市县非遗机构要加强非遗管理类、普查类及业务类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三是科学分类规范整理,按照“分类科学、查用方便”的原则,开展非遗档案的规范整理和数字化工作;四是加强保管和利用,各非遗机构要配置专门档案室及设施设备,落实安全保管要求,确保非遗档案安全。《通知》对非遗文件材料“三合一”制度、各门类档案整理具体操作办法和标准规范等进行了明确。

按照工作安排,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非遗建档工作,计划用一年半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非遗档案资料的调查、采集、拍摄、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同步将数字化副本向市文旅局移交,到期档案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确保非遗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市档案馆馆长罗伟指出,开展非遗建档工作旨在加大对非遗档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发挥地方文化特色资源的独特作用,服务文旅产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在全省支点建设、我市“项目建设年”中发挥档案作用,彰显档案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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