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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档案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全省档案工作调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来源:湖北省档案局 阅读次数:

各市、州、县档案局、档案馆,省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大型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安排部署,按照《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广泛动员全省档案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制约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省档案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档案工作调研成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调研成果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三个走向”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情况,聚焦档案事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聚焦档案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情况,聚焦档案“四个体系”建设,聚焦制约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基础业务、科技信息化、人才队伍等方面突出问题。

二、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至12月15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1.调研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当地实际,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分析论证有理有据,提出建议切实可行。

2.调研成果要主题鲜明,结构完整,论述严谨,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3.调研成果须为原创,字数一般不超过3500字,文章标题上方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作者应为档案工作者,单篇成果作者人数不超过6人。

四、有关事项

1.调研成果形成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市州档案局或省直单位、高等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报送调研成果(格式要求见附件1)。

2.各推荐单位要对调研成果进行筛选、审核和汇总,形成《档案工作调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调研成果正文报送省档案局。报送所有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纸质版各1份。

3.省档案局将组织评选一批档案工作优秀调研成果,并汇编成册,供各地各单位交流学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作军027-66993710,陈杰027-66993487。

 

湖北省档案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wps

附件2.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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