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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

发布时间:2016-10-21 阅读次数:

   楚国社会是直接从原始社会中孕育出来的,所以楚人的精神世界中,保留了许多氏族社会的遗风。当中原的理性精神逐渐突破鬼神迷信的束缚之时,楚人却仍沉浸原始宗教狂热之中。在初期是以拜日崇火尊凤的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为主。随着时代的演进和疆域的扩展,楚人除了保留本氏族的传统信仰之外,还把征服的各地的神灵兼包并蓄于自己的意识之中,逐渐形成多元的信仰。《汉书·地理志》记载:“楚人信巫鬼,重淫祀。”即指楚人原始宗教中这种泛神论的倾向。为了适应新的环境,迎合新的时尚,其信仰也经常改变成分,更换形式。 
  楚人信奉的神灵有天神,如有上皇(太乙)、日神(东君)、云神(云君)、司命(大司命、少司令)、风伯(飞廉)、雨神(屏号)、日御(曦和)、月御(望舒)等;有地神,如有山神(山鬼)、水神(地宇)、土伯(冥主)、海若、河伯(冯夷)、洛嫔(宓妃)、湘君、湘夫人等。还有人神(祖先之神),有祝融、颛顼等。 
  在这众多的神灵中,太乙是全天最尊之神。它的出现与楚国君主制的加强和天文知识的增进有关。太乙本来是相当时天极星中最亮的一颗星,因它在星空中处于临制四方的位置,正好用它来映照人间的君主、所以成了众神之首。 
  巫是在宗教祭祀活动中充当人神中介的神职人员。古代巫者知识面较广,又多杂迷信,兼能驱疾,因而又有“巫医”的身份,楚人有民谚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楚人崇巫,巫者的地位较高。《国语·楚语下》:“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观,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 
  巫不是人人都可担当的,观射父曾对楚昭王说:“民之们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叨,在女曰巫。”因而在楚国曾有以巫为世官的家族,忆观射父,其先人即曾做过“佐开卜”和“卜尹”。楚国的巫往往通医,“巫彭作医,巫咸作篮”,即指此,巫与医,一身二任,所以孔子合称为“巫医”,可见巫不仅可以交神鬼,而且可以寄生死。这也是楚国民间小巫很多的原因之一。 
  祭祀和卜筮是巫觋勾通人神的主要手段。祭祀是供物敬事鬼神,以求福佑的宗教行为。屈原《九歌·东皇太一》等诗描述祭祀之礼,一般是占筮以择吉日,参与者斋戒沐浴,由巫者持长剑出场,祭祀之所设有神位,神位前有案、几、席之类,按时令、方位、祭祀对象的礼仪要求而设的各类供祭之物,然后奏乐,歌唱,巫者盛服而舞。降神的目的,是要尽人间的享乐方式而使神愉悦,从而使求神者得到福佑。在国家宗庙祭祀仪式上,楚王必须亲自备办祭祀礼品,否则,会被认为神鬼不享。

  楚人有成文的有关祭祀的法典,称为《祭典》。包括用牲,神位安排,降神、迎神的程序,祭祀吉日的选择,以及祭祀等级、对象的规定等。如《祭典》上说:“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尽管楚国以法典的形式规定了祭祀的各种行为规范,但由于楚人笃信巫鬼,仍有违反祭典规定进行祭祀活动的,古称为淫祀。如《汉书·地理志下》论楚地之俗就说楚人“信巫鬼,重淫祀。”
  楚人的祭祝对象可以分为天神、地抵、人鬼三类。其最重要的对象是祖先(人鬼)。包山2号墓竹简所记祭祀的祖先有楚族的远祖老童、祝融等以及邵[力它]家族的祖先昭王、文坪夜君等。当时祭祀礼仪必须依尊卑、贵贱、长幼、亲疏之序而行,实质上是借神的力量来明确参加祭祝典礼者的身份等级,因而被当作国家大事。 
  由于楚人信来的神灵众多,所以祭祀的对象很多。楚国公室所格外重视的,是祭把祖先和大川。祭把的作用是“昭孝息民,抚国家,宠百姓”,使“自公以下至于庶人,其谁敢不齐肃恭敬致力于神”。 
  祭祀与祈祷是分不开的。凡是祭祀必有求于神灵,如疾病告神以求痊愈,求雨,求年谷丰收,求战争胜利等,故而楚祭祀多用祷祭。 
  卜筮是楚巫勾通人神的另一种方法。卜指龟卜,取龟兆以预测吉凶。殷代占卜以龟甲为主,兼用兽骨。一般是将龟甲、兽骨整治,凿孔以备用。占卜时,燃荆枝的于孔中,观其裂纹以说吉凶。楚人占卜亦用龟甲,凡所疑问,多用占卜以决之。《楚辞·卜居》卜“余有所疑,愿困先生决之。”筮占是揲草以占吉凶的一种手段。《召魂》:“魂魄离敞,汝筮予之!”楚人卜筮有时分用,有时并用。包山楚简229简画有蛊卦、剥卦;239简画有颐卦和无妄卦,但具体解说并不同于《周易》。 
  楚君选择官员,有时采用枚卜的办法。所谓“枚卜”,即候选人依次行卜,得吉兆者当选。楚惠王十一年,楚国枚卜军事统帅,公孙朝得吉兆当选。 
  楚人流行一种称为廷专的占卜方法,其方法是用折成小段的竹片以占筮。《离骚》:“索琼茅以廷专兮,命灵氛为余占之。”此外楚人还有占梦、占星等占卜方法。占梦是据梦以预测吉凶的一种占卜方法。《九章·惜诵》,“昔余梦登天兮,魂中道而元杭。吾使厉神占之兮,曰有志极而无旁。”《庄子·齐物论》:“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也。”占星是以以星象占验吉凶的一种占卜方法。周代就已设有专门的职官观测星象,记录二十八宿及行星的运行轨迹,用以占验人间祸福吉凶。先秦时楚人占星就十化普及,及至秦代楚地仍盛行占星术。秦简《日书》就有不少占星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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