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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文件                                         通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省档案局 作者:袁作军 阅读次数:

根据《2022年省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赴17个市州和20个省直部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实地督查。近日,湖北省委办公厅以督办通报形式,通报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情况。

通报指出,全省各级党委和档案部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领导带头领学、宣传宣讲促学、强化检查督学、纳入规划实学等方式,持续兴起学习热潮。各级党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积极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人员、经费、馆库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将档案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并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党办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各市、州、县探索建立起党委领导、党办牵头、局馆协同、各方参与的档案工作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推动档案工作纳入省委重要工作考核范围,纳入省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纳入市州、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考评项目清单,各地按要求纳入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各单位档案工作责任。各地聚焦服务中心大局、聚焦服务人民群众、聚焦管好用好红色档案、聚焦依法治档管档、聚焦档案工作转型升级,切实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通报也指出了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贯彻重要批示不够深入精准、档案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有效、档案干部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等方面。

通报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一是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各级党委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深学透,进一步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关心、支持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转化为做好档案工作的生动实践;市县两级档案部门要围绕档案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激发机构改革后党管档案的体制优势。二是夯实夯牢基础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履行档案馆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档案部门要扎实推进开放审核,加快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要加快推进全省数字档案馆(室)试点建设,积极争取设立档案信息化专项经费;加强档案科技项目管理,促进档案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三是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级党委办公厅(室)要充实档案执法力量,更好地履行档案监督检查职能;县级党办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市县档案部门要加快推进档案馆单位性质确认和专业人员招录问题;各级档案部门要定期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提升档案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尽快组建省级档案专家库,发挥好专业队伍的智力优势;有序做好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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