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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工作会

发布时间:2022-05-16 来源:十堰市档案馆 作者:周锐 刘媛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512日,十堰市档案馆组织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工作会。市疫情防控8个工作组、18个工作专班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传达解读了市疫情防控办、市档案馆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归档材料收集工作的通知》,对归档材料收集范围、移交分工、移交时间进行了明确。

副馆长陶维平就移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认识“三个需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是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需要,是践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也是落实全市档案工作目标的需要。二是要做到“四个明确”。明确收集要求,以“谁产生,谁归档”为原则进行收集;明确收集范围,注意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电子等特殊载体材料的收集,同时强调重点收集在抗疫过程中召开会议、举办培训、慰问督导、先进事迹、感谢信、海报、书法绘画等材料;明确材料质量,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签字印章齐全;明确时间节点,于5月底前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工作。三是要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指导与监督,做好交接准备、业务指导、移交对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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