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局印发《关于大力推进依法治档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9 阅读次数:

各市、州、县档案局,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各大型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关于大力推进依法治档的意见》已经局(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档案局

                                                                                        2015年8月14日

 

湖北省档案局关于大力推进依法治档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档案法律法规,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14]26号),结合全省档案工作实际,现就大力推进依法治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档案立法工作,建立完善全省档案法规体系

  (一)依法治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治档首先要坚持依宪治档,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是调整档案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是管理我国档案事业的基本法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以《档案法》为活动准则,保证《档案法》的贯彻实施。

  (三)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职权有序运行。

  (四)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要由法制工作机构从法律层面把关,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有地方性法规立法权的市、县,档案部门要主动配合人大机关开展档案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

  (六)建立公众参与档案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档案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

  (七)加强档案工作重点领域立法。要围绕“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制定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障“三个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档案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档案法治观念

  (八)增强全社会档案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完善档案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档案法律法规列入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九)加强档案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争取将档案法治宣传纳入本地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档案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十)深入开展“依法治档先进单位”法治创建活动,推动档案行业依法治理,提高全省档案系统法治水平。

  (十一)抓住重要的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每年“6.9”国际档案日、“12.4”全国宪法日,在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注重实效的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档案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创新档案执法体制。完善档案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责权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治档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责权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档案行政执法队伍。

  (十三)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设立档案法制工作机构,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违法案件查处职能。

  (十四)制定重大档案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对重大档案违法案件,应当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在结案后3日内将查处结果报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五)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纠正懒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十六)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要在辖区内开展一次档案执法检查,通报一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十七)建立案件移送制度。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档案违法案件,认为应该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档案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规范档案行政许可、档案行政处罚程序。

  (十九)推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聘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档案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法律顾问要参与有关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

  (二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二十一)推行档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档案信息数据服务网络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四、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十二)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配备档案行政执法员,档案行政执法员要接受执法员岗位培训并获得《行政执法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二十三)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二十四)定期组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员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规专题培训,使广大执法员熟练掌握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二十五)档案行政执法员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十六)提高档案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档案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档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十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档案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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