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对湖北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8-06-25 来源:法宣处 阅读次数:

    6月21日,省档案局副局长李宗春带队对湖北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档案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按照“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集中评议、反馈意见”的程序,重点检查了该公司档案工作条件保障、档案集中管理、档案安全保管及开发利用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检查组认为,工建集团能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依法管档意识明显增强,档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保管条件逐步改善。检查组指出了建工集团档案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档案管理人手不足。档案员为兼职人员,日常事务性工作繁忙,无法集中精力做好档案工作;二是档案收集门类不全。库房多为文书档案,专业、科技、电子等门类档案未及时收集归档;三是档案信息化建设滞后。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功能不全,档案数字化工作推进迟缓,未进行电子备份等。

    李宗春强调,工建集团要进一步提高全员档案意识,要按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迅速完成整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深化电子档案查询、利用;要进一步改善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提高档案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档案局执法检查组与湖北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座谈交流

    

    省档案局副局长李宗春(左一)现场查看湖北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档案保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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