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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档案局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促进档案工作积极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发布时间:2017-11-07 来源:十堰市档案局 作者:周锐 邢明广 阅读次数:

    11月3日,十堰市档案局出台《贯彻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神 开展美丽乡村档案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把美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纳入各地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与建设内容,使档案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发展,促进档案工作切实有效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务实工作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建设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1025日至31日,十堰市档案局组织专班对竹山县、竹溪县、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等地乡(镇)、村档案进行专题调研,出台了《贯彻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神 开展美丽乡村档案建设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堰市建立新型乡村档案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形成美丽乡村档案管理集约化运行机制,围绕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红色教育、旅游观光、民风民俗等地方乡村特色,构建多元化美丽乡村档案资源体系。同时提出了立足档案、主动服务,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立足长远、统筹推进,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体系与机制的具体要求。

    省档案局局长黄国雄指出,十堰结合振兴乡村战略,出台《实施意见》很超前、很主动、很务实,找准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充分体现了十堰市档案局政治站位高,学习贯彻十九大行动快;全省档案系统要学习十堰经验,发挥档案工作优势、主动融入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在实处,落实在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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