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地方动态 >> 正文

咸宁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咸宁市档案(资料)征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23 作者:咸宁市档案局 郑青松 阅读次数:

8月22日,咸宁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咸宁市档案(资料)征集办法》。《办法》的出台补齐了咸宁市档案工作的短板,是有效保护、及时抢救档案史料的重要举措。

市长王远鹤主持会议,并就如何加强档案征集和管理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历史档案的征集、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二是要做好系列文章,充分发挥档案的多功能作用,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添砖加瓦。三是采取必要措施、必要办法,对散落的档案资料进行及时征集。四是《办法》出台以后,必须全面得到贯彻。档案部门要做好宣传,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好支持、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办法出台后能得到有效实行。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0 湖北省档案馆 通讯地址:武汉市水果湖洪山路87号 邮编:430071
信息投稿邮箱:daxx33853@163.com
湖北省档案馆值班电话:027-87233715
档案查阅咨询电话:027-87233921
鄂ICP备050069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