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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4 来源:人教处 阅读次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档案局,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全国档案专业人才培养,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国家档案局决定在全国实施人才工程,分阶段选拔200名在档案工作领域业务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创新成果多的专家,并从中遴选60名领军人才。根据《全国档案专家选拔与培养实施方案》(档办发〔2016〕4号)和《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17〕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推荐人员范围:具有中国国籍,在全省档案系统、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档案工作或档案学研究5年以上的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中推荐。

2.专业领域设置:共设置档案法规标准、档案收集鉴定、档案保管保护、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学理论研究等六个领域。

推荐的每名候选专家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业领域,部分在多个领域都有突出业绩和丰富成果的专家,经省档案局同意,可以申报两个领域。

3.推荐名额分配:国家档案局分配湖北省的推荐名额为10名候选专家。10名候选专家可申报的领域限15个以内。

  二、人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2.工作业绩突出,在专业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明显,具有领先的技能水平,能解决岗位疑难问题;勇于创新,钻研能力强,探索适应档案事业发展实际的新办法新思路。

3.专业成果丰富,取得的研究、编研成果,得到相关领域专家公认,在全国档案界有一定的影响。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者,科研成果主要获奖者,主持或主笔省级以上档案法规、行业文件者优先。

近五年来获得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或相当于)并享受津贴的档案专业人员,且继续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可直接入选。

4.年龄在57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计算时间均截至2017年5月31日)。

三、推荐渠道

  1.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档案局负责本地区范围内人选的推荐,各市、州可推荐2名候选专家;各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可推荐1名候选专家。

  2.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局(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选的推荐;省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负责省直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范围内人选的推荐;省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负责全省高校、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协作组范围内人选的推荐。3个推荐渠道可分别推荐4名候选专家。

3.省档案学会可推荐2名候选专家,推荐人选与上述渠道推荐的人选不可重复。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全国档案专家推荐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有关申报材料,联系所申报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填写推荐意见,报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2.资格审核。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推荐条件,对申报人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审核。

3.单位公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申报专业领域、主要业绩成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各单位所属推荐渠道。

4.渠道推荐。各推荐渠道仔细审核各单位推荐申报人资料,经综合评议后产生推荐人选,于2017年8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推荐报告包括人选情况、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程序、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5.专家评审。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渠道推荐的候选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湖北省10名档案候选专家人选和申报领域(15个以内)的意见建议。

6.研究决定。省档案局根据专家委员会推荐意见,召开局务会,研究确定湖北省拟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的10名档案候选专家人选。

7.网上公示。在湖北省档案局官方网站上公示湖北省拟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的10名档案候选专家人选有关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8.网上办理。公示无异议后,省档案局通知候选人和相关单位网上填报、审核信息,办理向国家档案局推荐手续。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

  2.《全国档案专家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

  3.《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3)一式3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5.申报表中所列举的所有专业成果、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各1份。

  6.申报表中所列举的著作不超过3部,论文不超过10篇。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各1份,论文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各1份。著作、论文较多的,应选代表作。

六、工作要求

1.推荐人选应为各专业领域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成果丰富的优秀人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的领域可不推荐。

2.各推荐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虚夸瞒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资格,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3.各推荐渠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工作,在推荐名额及领域数额内进行推荐,并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时限内报送相关材料,凡超额推荐、不符合标准或逾期报送材料者不予受理。

人:王新刚

  联系电话:027-87233283

  电子邮箱:rjc34971@163.com

 

    附件1 申报材料目录.doc

    附件2 全国档案专家申报表.doc

    附件3 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湖北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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