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6 来源:法宣处 阅读次数:

荆州、襄阳、鄂州市档案局:

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落实中央两办、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推进依法治档,省档案局将对部分市州《档案法》实施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本地区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2.本地区档案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落实和履行法定职能情况;

3.本地区档案安全保管及其制度、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配备情况;

4.本地区档案依法开放和提供利用情况;

5.本地区档案执法检查和《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季报制度》执行情况;

6.本地区在执行《档案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全省档案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方式

请各受检单位按照督查内容,对本地区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4月15日前报送省档案局法宣处(含电子版)。届时我局将组成执法督查组,到你市进行督查。督查工作将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以及座谈调研等形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于检查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送达《档案行政执法督查反馈意见书》。

三、其他事项

本次执法督查拟于2017年4月至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局法宣处具体负责联络工作。

联络人:吕东徽  027—87234483   

 箱: 370236350@qq.com

 

 

                        

湖北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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