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来源:法宣处 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处室、档案科技推广中心、档案技术咨询中心: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提升局(馆)全体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根据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鄂司发〔2017〕24号)要求,现将局(馆)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开展面向局(馆)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依法防范和抵制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三、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全面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宣传国家安全工作“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保障。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局(馆)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增强全民防范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四、工作安排
1.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份,在局(馆)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活动。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局(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局(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党支部四月份学法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督促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责任主体:法宣处牵头,局(馆)机关党委及各处室、档案科技推广中心、档案技术咨询中心具体落实)
2.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培养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为主题,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档案法》以及党内法规为重点,助推精准扶贫、法治文化建设,提高依法治档水平,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责任主体:法宣处)
五、工作要求
1.机关各处室、档案科技推广中心、档案技术咨询中心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学习记录,于4月底向法宣处提供国家安全教育学习情况总结和学习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
2.法宣处对局(馆)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向省普法办报送材料。
湖北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