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5 来源:法宣处 阅读次数:
各市、州、县档案局,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各大型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全国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的通知》、《湖北省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省档案局制定了《湖北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档案局
2016年9月8日
湖北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省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全国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的通知》、《湖北省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全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省委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档案法治精神,为我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服务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目标。
全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档案法治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档案法治实践成效进一步凸显,全省档案工作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律知识普及程度和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明显提高,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升,地方配套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全省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科学发展。
全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档实践活动有机结合,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湖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坚持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充分利用湖北人文资源优势,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作用,着眼于广大群众对涉及民生等档案领域法治工作的实际需求,多渠道开发档案资源,依法推进馆藏档案的公开,优化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切实维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将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档案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档案立法、执法和档案开放利用等各项工作中,引导档案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掌握、遵守和运用档案法律法规,提升档案法治素养和能力。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对宣教效果实施动态考核评价,做到覆盖范围广泛,宣教重点突出。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有效传播档案法治文化,以开放、共享的理念,积极构建百姓走进档案、档案走向社会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省档案工作者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各部门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重点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立法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一系列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引导全省档案工作者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档案部门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学习宣传《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规标准体系,及时做好档案政策法规汇编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引导规范社会各方面、各行业、各单位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明确应当履行的文件材料定期归档和档案按时移交进馆的法定责任。做好档案相关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的教育培训,有效扩大档案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使全省档案工作者和社会公众能够准确掌握重点档案法律知识,了解立法原意,做到依法治档。学习宣传《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档案安全保密相关规定,提高信息化背景下档案工作者的安全保密意识,发现并及时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国家档案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推进档案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全省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制度,将法治元素融入各级各类档案馆规划中,运用新媒体普法益民,提供便捷的档案信息查询服务。依法推进馆藏档案的公开,繁荣档案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传播档案文化,讲好档案故事。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促进档案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六)推进依法治档全方位多领域深入开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档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治档、规范管理,提升全社会档案法治化水平。通过法治档案的建设,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广大农村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公民的意识里,树立依法形成档案、保护档案、用好档案的自觉,引导和培育符合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要求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档案信息的支持与保障。
三、工作措施
全省档案“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各级档案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档案“七五”普法实施方案或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突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项目,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定普法年度重点项目,宣传《档案法》,组织针对档案工作者的行政法(系列)专题讲座。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健全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和机制,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
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应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各级档案部门应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将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好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各级档案部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6·9”国际档案日、重大纪念日、档案法治宣传月(周)等契机,组织开展档案法治文艺活动,并通过汇编出版专题文献,举办大型展览,拍摄档案记录片、动漫、微电影等多元化途径开发利用档案资源。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更好地运用官网专栏、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来提高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度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档,促进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身参与。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推动档案“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省档案局成立全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档案局法规标准宣传处承担。
(二)明确对象,突出重点。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将领导干部作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坚持把档案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对青少年和高等院校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档案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活动,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档案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档案法治教育内容,保证课时和培训质量,提高依法治档的意识和能力。
(三)增进交流,分类指导。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交流法治宣传教育新经验新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形成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际进行分类指导,推进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各级档案部门要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高度重视档案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定期培训、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
附件1
全省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国雄 省档案局局长
副组长:李宗春 省档案局副局长
成 员:张明权 武汉市档案局局长
戴奇伟 黄石市档案局局长
文廷全 襄阳市档案局局长
王佑春 荆州市档案局局长
袁 清 宜昌市档案局局长
欧阳立 十堰市档案局局长
郑 杰 孝感市档案局局长
文昌荣 荆门市档案局局长
杨又才 鄂州市档案局局长
陈念思 黄冈市档案局局长
雷锡高 咸宁市档案局局长
王良成 随州市档案局局长
邓习猛 恩施州档案局局长
陈贤炎 仙桃市档案局局长
庞大美 潜江市档案局局长
熊业明 天门市档案局局长
龚善芝 神农架林区档案局局长
罗 忆 省档案局法规标准宣传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宗春兼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省档案局法规标准宣传处承担。
附件2
省档案局(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国雄 省档案局局长
副组长:吴绪成 省档案局副局长
李宗春 省档案局副局长
马尚云 省档案局副局长
成 员:罗 忆 法规标准宣传处处长
刘晓春 办公室主任
丁 洪 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处长
程荣春 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处长
姚 岷 科技处处长
柯 黎 档案资料保管处处长
刘文彦 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处处长
陈一谦 行政保卫处处长
宋 刚 人事教育处处长
焦光生 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张京兰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吴志军 档案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忆兼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法规标准宣传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