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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档案局(馆)深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查核处理办法党内法规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人教处 作者:鲁旭 阅读次数:

 2017年3月,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省档案局(馆)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全面深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党内法规,取得明显成效。

3月13日召开局务会,听取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培训会精神汇报,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局(馆)长黄国雄同志在会上强调,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上升为党内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认真贯彻实施两项党内法规,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黄国雄同志要求,局(馆)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两项党内法规,如实填报个人事项,为全局干部做出表率;人事教育处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熟练掌握政策,做好培训和政策解答工作;机关党委要把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人事和纪检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个人事项查核和组织处理工作。

3月17日召开局班子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全文学习两项党内法规。与会同志进行了热烈深入地讨论。通过学习,强化了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两项党内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对党忠诚、严守纪律的自觉意识,明确了填报个人事项和查核处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中心组学习会后,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就贯彻落实两项党内法规开展了专题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集体研学。人事教育处党支部组织了专题党课,向局(馆)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印发了新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3月24日召开机关及直属二级单位全体处级干部大会,人事教育处负责同志传达了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培训会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辅导材料,详细解读了两项党内法规,与会同志针对具体填报事项进行了互动交流。吴绪成副局(馆)长就贯彻两项党内法规,做好2017年首次填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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