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鄂档资讯 >> 正文

湖北省档案局出台《处级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人教处 阅读次数:

    近日,湖北省档案局印发《省档案局(馆)处级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办法共10条,规定了适用范围、组织领导、建立清单、难度系数、考核方式、等次确定、结果运用等内容。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健全局(馆)处级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处级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办法明确,机关处级干部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要按照岗位职责,结合当年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制订履职尽责项目清单,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经组织审核公示后,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个人履职尽责项目清单,根据任务来源层级,结合项目的创新力度、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影响幅度等因素,逐项确定1到0.6的难度系数。年度考核按单项任务完成情况评分,乘以难度系数,累加全部项目得分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所属处级干部进行项目完成情况考核评分,其中,受到党委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表彰的,直接评为最高分10分;受到通报批评的,直接评为最低分0分。考核小组按照履职尽责考核结果占70%权重,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结果占30%权重的原则提出考核评价建议,局务会集体研究确定干部考核等次。

处级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给予奖励,有计划地跟踪培养;对完成任务情况较差,工作作风、精神状态、担当作为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处级干部,采取调离岗位、调整职务等方式予以处理。

开展局管处级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考核,是省档案局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对领导干部开展以事为中心的360度管理考核要求的具体措施,是加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积极探索和方法创新。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0 湖北省档案馆 通讯地址:武汉市水果湖洪山路87号 邮编:430071
信息投稿邮箱:daxx33853@163.com
湖北省档案馆值班电话:027-87233715
档案查阅咨询电话:027-87233921
鄂ICP备050069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