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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档案局印发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6-08-23 来源:宜昌市档案局 作者:陈慧 阅读次数:

 近日,《宜昌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到宜昌各县市区和市直档案部门。《规划》简要分析宜昌市“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情况和 “十三五”全市档案事业面临发展的机遇,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措施保障。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型升级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信息建设为重点,以确保安全为底线,提升服务能力,为建设“全省领先、中部前列、全国一流”的档案强市,服务宜昌“两个率先、两个进位”目标实现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六大目标:一是档案馆库建设基本达标。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基本达到《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市档案馆及宜都、远安、枝江、夷陵、西陵、伍家岗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档案资源体系初步建成。全市馆藏档案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其中民生档案比例达到60%以上,馆藏结构更加合理。市档案馆馆藏总量达到40万卷。三是数字档案馆(室)基本建成。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比例分别达到90%、80%以上,市直及县市区直机关档案室基本建成数字档案室。四是档案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建国前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任务。五是档案开发利用不断提升。建立完善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充分开发利用馆藏档案资源,形成一批富有宜昌特色的档案文化产品。六是档案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加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依法监督管理,修订完善、探索出台一批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全面提高依法管档治档水平。

 《规划》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共同落实、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档案事业现代化治理体系;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档案馆库建设、安全保管、信息化建设、档案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资金保障;要提升队伍素质,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专家型、技能型的高素质档案人才队伍;要注重宣传引导,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为“档案强市”战略的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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