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湖北省档案馆历史档案资料的综合性档案馆。为维护湖北省的历史真实面貌,完整保存城市记忆,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依据档案法规,本馆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以反映湖北省地区各历史时期为主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各类档案资料。
2、反映各历史时期地域地貌、风土人情、民俗民风、民族宗教、百姓生活、人口迁徙、名胜古迹、城市变迁、城市建设、街区改造等情况的档案资料。
3、反映各历史时期工业、农业、商业、手工业等各个行业特色的档案资料。
4、反映各历史时期在湖北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或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档案资料。
5、反映湖北地区各历史时期各职能机构的档案资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革命群众团体、人民军队进行革命活动的档案资料。
7、由个人保存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批示、题词及照片、影像等档案资料。
8、其他反映湖北地区建设发展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9、档案资料的种类主要包括:手稿、书信、日记、笔记、图籍、书画作品、票证、奖章、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征集方法
1、凡征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征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2、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颁发荣誉证书,并视其捐赠档案资料的价值给予奖励。
3、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在征得其所有者同意后,本馆可采取复制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征集。
4、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三、联系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本馆联系。
联系地址:武汉市水果湖洪山路87号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87233853
联系部门:湖北省档案局档案征集处